职工辞职 工资却被拖欠
作者:胡佳惠 安庆晚报 汪秀兵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9日上午,市民苏先生致电《安庆晚报》:2014年9月,我应聘到一家化工单位工作,后因家里有事,同年12月20日,便从单位辞职。所在单位拖欠我1个多月的工资,至今都没有支付,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苏先生告诉安庆晚报,2014年9月12日,他应聘到安庆盛峰化工有限公司,从事一名操作工。家中老人由于病重,需要有人照顾。同年12月20日,我辞去了这份工作,回家照顾老人。
苏先生说,辞职后,他找到安庆盛峰化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希望能结清1个多月工资,可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拖欠着不给。
接到苏先生的反映后,当日上午,来到安庆盛峰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卢姓负责人告诉:我们公司是有规章制度的,所有员工工资的发放,都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才有效。苏先生确实未领到1个多月的工资。
这名卢姓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司总经理出差了,需要等他回来才能签发,到时会支付苏先生的工资。
对于苏先生反映的情况,2015年1月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1月15日上午,苏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称,他已从安庆盛峰化工有限公司领到了被拖欠的4000元工资。
分享到:
0
:*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