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编辑胡梦吟)港澳人才在桂城、狮山、大沥街道工作再添新福利!
1月9日,南海区政府网站发布了《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港澳人才在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创新创业的交通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简称《办法》),拟对符合条件的在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创新创业的港澳人才乘搭高铁往返费用予以补贴,最高每月可补1万元。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港澳人才在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创新创业的交通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补贴上限为1万元/月
《办法》指出,将对符合办法的人才为其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乘搭高铁往返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的费用予以补贴,包括香港西九龙至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的高铁费用(以下简称线路一)、珠海站至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的高铁费用(以下简称线路二)。
其中,来程,线路一全程费用按照每次元予以补贴,线路二全程费用按照每次60元予以补贴。在线路一、二上非全程发生的费用,终点是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75%予以补贴,终点非广州南站和佛山西站的,不予补贴。
而回程仅给予起始站为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终点站为香港西九龙站或珠海站的费用予以补贴,线路一按照每次元予以补贴,线路二按照每次60元予以补贴。交通补贴每季度核发一次,每人每月交通补贴上限为元。
值得一提的是,每年的交通补贴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申报的时间先后顺序核发,资金用完即止。
什么样的港澳人才可以申请补贴?
根据《办法》,申请补贴的人才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2、年满18周岁,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身份证,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高校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者。
3、在补贴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必须与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有效期内,并在南海区内连续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补贴区域范围内创业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权超过10%的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办法的补贴范围为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核心区域,即暂定的桂城街道、狮山镇和大沥镇辖区。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年1月31日。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